110年度原住民族音樂產業人才培育計畫 原民會為培育及挖掘音樂人才,鼓勵產業界辦理人才培訓活動,以吸取產業新知並與國際發展趨勢接軌,期藉由精進專業職能,提高原住民族音樂人才質量及提升音樂產業國際競爭力。
一、補助類別: 1.學分學程:指大學校院系所辦理以原住民學生為主之流行音樂 相關學分學程或學位學程。 2.專業培訓:指辦理流行音樂創作、製作、企宣、經濟、策展、 行銷等相關之專業培訓活動,如:研習工作坊等等。 二、申請資格: 1.學分學程:國內各公私立大學校院 2.專業培訓:依公華明過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,從事與音樂產業 相關之法人、協會、公(工)會、公司。 三、參訓資格: 1.學分學程:在學學生為限,且選填課程學生具原住民身分。 2.專業培訓:不以在學為限,至少15人(組),且具原住民身分。 以樂團報名者,團員至少應有1/2具原住民身分。 四、計畫期程: 1.學分學程:核定日期至111/06/30止 2.專業培訓:核定日期至110/12/15止 五、補助額度(補助細節項目請看計畫書): 1.學分學程:補助額度不得逾計畫總經費80%,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。 2.專業培訓:補助額度不得逾計畫總經費50%,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。 六、承辦聯絡人:原住民族委員會高小姐 電話:(02)8995-3653 電子信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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