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-生活津貼
一、申請資格
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,其家庭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個月在最低生活費兩倍以下。 二、補助標準 每人每學期新台幣4,000元 三、資料繳交 1.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2.學生證影本(需註冊章)或當學期在學證明 3.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(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,與申請人不同戶籍,應一並檢附) 4.區公所核發之中低/低收入戶證明,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清單,擇一檢附。 5.領據。 6.金融帳戶封面影本。 四、申請程序及期限: (一)收件期限:112年03月01日起至03月31日止。 (二)收件地點:課外活動指導組S308 (三)承辦人員:原資中心杜老師 (三)聯絡電話:06-2532106#281 相關網址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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